新聞報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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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替卜蜂公司傾倒污泥3000公噸 業者下場曝光

    〔記者顏宏駿/彰化報導〕發生在前年,食品大廠卜蜂公司內部員工勾結環保掮客,把內部約3000多公噸的食品加工污泥交給福茂有機肥料公司處理,福茂公司又勾結土地掮客將食品污泥倒在農田,造成彰化縣及台南市共11處農地遭到嚴重的污染,該案彰化地方法院審理終結,今天依廢棄物清理法分別判處福茂公司負責人洪素珠有期徒刑3年10月,卜蜂公司南投肉品加工廠協理蕭羽勝2年4月、環保掮客黃承鈺2年6月,清運業者陳煌彰1年10月,土地提供者陳耀明、曾錦田均為1年8月徒刑。

    此外福茂公司被判沒收1208萬餘元的犯罪所得,至於卜蜂公司因事後承諾負擔清運所有污泥,檢方給予緩起訴處分,並要求其向公庫支付300萬元。目前所有農地已恢復原狀。

    判決書指出,卜蜂公司協理蕭羽勝為了處理該公司爆量的食品加工污泥,找到環保掮客黃承鈺,黃找到南投縣資源回收公會理事長、同時為貨運業者的陳煌彰前來,陳為牟取利益,專門替福茂、欣好農公司載運卜蜂公司的食品加工污泥。

    判決書表示,卜蜂食品污泥產生後,食品廠、環保資源處理公司、貨運公司3方都得上網向環保署申報,藉由三方批號勾稽,得以掌握廢料產生的時間、數量、處理方式;該案的貨運業者為避免遭環保機關查獲,特意在棄置之前、後,將貨車開往福茂公司遶行,同一時間,福茂洪素珠配合環保署的管制系統,點選該批廢棄物聯單,製造該批污泥已運至福茂公司處理的假象,待一定時間後,再上網申報該批污泥已處理完成,實際上這些污泥全數都運往彰化農田棄置。

    判決書指出,全案共有11處棄置點,主要位於彰化縣芳苑鄉,大部分均露天堆置,以至產生惡臭,土地提供者可以收到每噸800元的不法利益。

    來源:https://news.ltn.com.tw/news/society/breakingnews/37913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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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全球企業永續目標2050年淨零排放 即刻啟動轉型引擎

    全球企業永續目標2050年淨零排放 即刻啟動轉型引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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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攝影師:Skyler-Ewing,連結:Pexels.jpg

    全球瘋吃肉,飼料哪裡來?國外加速發展「養昆蟲當飼料」,台灣黑水虻、麵包蟲有潛力量產

    農業試驗所在上週舉辦研討會,討論昆蟲蛋白應用於飼料的可能性。目前國內已有業者飼養黑水虻、麵包蟲,專家指出,營養成分取代不是問題,關鍵在於成本及法規。昆蟲蛋白目前生產成本高於豆粕,必須提升設備和技術才有競爭力,較有機會先取代魚粉。與會學者也建議,現行法規應修正,並提供昆蟲業者標準化飼養指南,否則昆蟲蛋白的本土產業難以發展。



    疫情下飼料漲價,養殖業尋求替代飼料

    國人肉類消費量創新高,甚至取代米麥成為主食。農試所應用動物組組長石憲宗引用FAO 數據指出,2000年至2050年全球對肉類需求量將成長2.33億噸。農試所農業經濟組助理研究員林盈甄表示,30年來,全球對養殖水產品的消費量也成長一倍。換言之,肉品的供給穩定已是全球糧食的重要課題。

    據2020年糧食供需年報,肉類自給率75%,但飼料卻高達九成仰賴進口。中研院農業生物科技研究中心執行長楊文欽表示,2020年Covid-19疫情爆發以來,飼料價格和運費都大漲,漲幅超過三成,且全球貨櫃大缺,船期動輒延宕數週至數個月不等,對於飼料依賴進口的台灣來說,尋求替代飼料迫在眉睫,富含蛋白質的昆蟲則相當有潛力。

    昆蟲成為飼料的替代選擇,在國際上已非新鮮事。農試所所長林學詩表示,自2003年12月美國爆發狂牛症疫情時,美國便有大學開始研究昆蟲取代既有飼料,原因在於狂牛症的病毒是從飼料出現的。當時美國學者認為昆蟲會成為21世紀的主要蛋白質來源,而今農業大國荷蘭已成為提供昆蟲性蛋白給全球動物的大國,台灣勢必也要跟上國際趨勢。

     

    歐盟允許養昆蟲當飼料,可提供動物必需胺基酸

    歐盟在2017年已允許黑水虻、家蠅、麵包蟲、外米擬步行蟲、家蟋蟀、帶狀蟋蟀以及牙買加蟋蟀等7種昆蟲作為水產養殖動物的複合飼料成分,2021年8月17日起更允許了昆蟲源蛋白質作為豬、家禽飼料、寵物食品(狗、貓、鳥或爬行動物)。石憲宗表示,昆蟲的飼養相對節省土地,同樣的土地面積可以透過高密度飼養來讓生產更有效率,目前歐洲有19家、亞洲有8家業者投入昆蟲源蛋白質做動物飼料,且在五大洲都有專業昆蟲養殖場。

    昆蟲真能完全取代現有飼料、提供足夠營養嗎?石憲宗表示,目前並無任何文獻證明可以完全取代,但國外已有研究比較 6 種昆蟲與豆粕、魚粉的成分,數據顯示昆蟲所含蛋白質、脂肪、鈣和磷並不亞於魚粉和豆粕,且植物來源蛋白通常缺乏動物生長需要的必需胺基酸(例如:蛋氨酸、亮氨酸),但昆蟲具備。不過,必須考慮到不同生長階段的昆蟲差異極大,例如家蠅的幼蟲就比成蟲來得更適合做動物飼料。



     

    業者最在意成本,昆蟲有機會取代魚粉

    我國畜牧業使用飼料則以玉米、大豆為主。臺灣大學動物科學技術學系副教授魏恒巍說明,國內家禽與豬隻大都是仿效美國用飼料餵養,飼料主要成分為玉米粉和大豆粕(俗稱豆粉),不同動物別在不同年齡階段會有不同的營養需求,因此所使用的飼料配方也不一樣。以國人大量食用的白肉雞為例,玉米粉之比例約落在50至60%之間,大豆粕約在25至37%,另約添加2至5%的魚粉、肉骨粉或羽毛粉。

    昆蟲的營養不輸大豆及魚粉,然而,畜牧業考量的不只是養分,還有成本。魏恒巍說明,畜牧產品的生產成本約65%至80%來自飼料,因此業者對於飼料價格十分在意,「飼料與畜產品的末端售價息息相關。」昆蟲目前生產成本仍高於大豆粕的市價,業者接受度有限。魏恒巍認為,若以昆蟲充當飼料原料,較有機會先取代屬於高價位蛋白質補充原料的魚粉。


     

    國內黑水虻可用於家禽及水產飼料,麵包蟲也有機會

    目前農委會正面表列中可用於動物飼料的昆蟲有蠶蛹、蜂蛹、蠅蛆、蚯蚓、麵包蟲、大麥蟲、孑孓、絲蚯蚓、紅蟲及蝗蟲。倘若台灣要發展昆蟲產業取代飼料,該選哪一種昆蟲?石憲宗說明,全球目前量產的昆蟲有13種,包括蝗蟲、蟋蟀、麵包蟲、大麥蟲、黑水虻等,飼養的同時還要考量風險,例如:墨西哥在半開放環境飼養蝗蟲,結果危害作物,長遠來看,應選擇對環境適應力佳的本土品種昆蟲去篩選。

    國內為去化廚餘,官方及民間都飼養了非常多的黑水虻,可以作為動物飼料嗎?畜牧處技正陳培梅說明,過去僅放行植物性飼料餵養成的黑水虻可製粉用於飼料,但廚餘的組成太過複雜,先前未開放廚餘養成的黑水虻做飼料。不過為兼顧防疫及產業發展,近期畜牧處有公告修正《可供給家畜、家禽、水產動物之飼料》第 2 點,允許植物性飼料以外的飼料餵養而成的黑水虻乾燥製粉後,可用於家禽或水產動物的飼料中,但家畜飼料還未放行。

    除了黑水虻,農試所認為蠅蛆跟麵包蟲也有機會。農試所應用動物組助理研究員王泰權說明,國內目前已有昆蟲業者在飼養麵包蟲,現階段飼養規模較小,為節省空間採層架式養殖,如此一來可提高飼養密度,且有自動分離設備。未來若要再降低成本,則需要進一步節省採收人力、改為自動化採收。


     

    需明訂飼養SOP,研究動物食用後生長表現

    不僅養殖設備和技術要加強,動物學者認為法規、產業標準同樣需要建置。與會的中興大學獸醫教授徐慶霖表示,國際上昆蟲產業的發展腳步非常快,但台灣目前作法仍偏保守,以大量養殖的黑水虻為例,現在僅開放到家禽及水產飼料,取代量非常有限,且國內養殖方式不一,應儘速明訂產品成分的統一規格以利提高品質。

    昆蟲添加於飼料最終要用於畜養的動物上,動物食用後的研究資料也應更完備。魏恒巍建議,要把昆蟲製作成飼料原料一定要先破壞昆蟲的外骨骼,因為外骨骼含有幾丁質,破壞後對於經濟動物腸道的消化吸收較有利。製作好的原料可比照大豆粕的製程,先以有機溶劑萃取出油,如此一來脫脂蟲粉不易因為蟲油的存在而氧化酸敗,故較容易保存,而在大規模量產的前提下,萃出的油還可用於生質能。現階段研究單位可先進行動物試驗,觀察添加不同比例昆蟲蛋白粉的飼料後,家禽與豬隻的生長表現,以及腸道對含蟲粉飼料的消化情形,為後續的研究與應用鋪路。

    文章來源:https://www.newsmarket.com.tw/blog/160435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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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農委會10月起有條件開放廚餘養豬 全國僅403家大型飼養場合格

    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黃思敏報導
    為阻止非洲豬瘟病毒入侵國內養豬場,農委會下令全國9月暫停廚餘養豬。今(15日)農委會進一步宣布,10月後飼養頭數大於200,且有取得環保機關再利用廚餘資格的大型業者,可恢復使用廚餘養豬,其餘則一律禁用。至於受影響的小型養豬場,農委會也提供欲退場業者40萬元起的高額補助。


    農委會主委陳吉仲。照片提供:農委會

     

    10月起全國僅403家大型養豬場得用廚餘 須落實高溫蒸煮規範

    今年8月底國內首度查獲含非洲豬瘟病毒的走私肉品,為了阻止已突破國門邊境防線的病毒進入我國養豬場,農委會緊急宣布9月暫停廚餘養豬。而在停用廚餘命令於9月30屆滿後,國內養豬業是否能繼續使用廚餘養豬,是各界關注的焦點。

    今(15日)農委會召開記者會說明,10月起飼養頭數小於199的小型養豬場,將全數禁止使用廚餘養豬;飼養頭數大於200且有取得環保機關再利用廚餘資格的業者,則可恢復使用廚餘養豬,但必須落實高溫蒸煮。

    根據統計,過去全台已取得環保機關再利用廚餘資格的養豬場共有676場,其中規模超過200頭的共403場、小於199頭的共273場。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表示:「(10月後)真正會受影響的是這273場,擁有合格的蒸煮設備的(小型)養豬場。」

    陳吉仲強調,未來小規模養豬場不得使用的廚餘,不只包含一般人想像得到的剩食廚餘,連食品加工過程產生的下腳料、廢渣等,過去《飼料管理法》中允許用於養豬的廢棄物,也都通通不得使用。對此,陳吉仲表示各部會將於9月30日以前,完成相關法令的修正。

     

    業者:廚餘不要直接進豬場 盼政府設集中處理中心   

    農委會畜牧處處長張經緯解釋,過去各縣市環保單位核定廚餘再利用資格的標準不同,只依是否符合90°C、1 小時蒸煮的原則判定,並沒有考量到相關污染防制設備是否完善,「(有些小場)可能只用一個陽春的鍋子直接煮,沒有適當的空污、廢水回收設備,臭味可比豬糞尿更難以忍受,為了怕鄰居,業者會不敢認真煮。」

    張經緯表示,相對而言全台403家超過200頭的大型養豬場,蒸煮設備及污染防治設備都相對完善,因此在廚餘使用上能夠符合防疫標準。此外,農委會9月以來,查獲全台違法使用廚餘的養豬場共27場,也都是飼養規模小於199頭的小場。

    中華民國養豬協會理事長楊杰則表示,站在產業界的立場,廚餘仍是可用於養豬的資源,希望環保單位能盡快於各縣市設置廚餘共同處理中心,「讓廚餘不要直接進入養豬場,於場外集中處理完後,讓有需要的養豬戶拿回去當飼料使用。」如此一來,便能有效的阻絕病毒進入,也能照顧到弱勢養殖戶的需求。

    對此,陳吉仲則回應,未來不排除將參考日本作法,設立廚餘共同蒸煮中心,或者以廚餘飼料化的形式加工處理。


    陳吉仲:史上最優獎勵金 鼓勵小型廚餘養豬戶退場

    根據農委會統計,全台養豬場共約6374家,其中飼養規模小於199頭的共2101場,共飼養近14萬頭豬,佔全台不到3%。「就算全面退場對國內供給也不會有影響。」陳吉仲表示,將輔導這些小型飼養場轉用飼料或退場。

    針對已取得再利用資格、10月後不得再使用廚餘養豬的273家小型養豬場,農委會提供每頭2500元的轉型補助,以及1萬到20萬元不等的餵飼系統改善補助;此外,也提供欲退場的業者40萬元起的高額獎勵金,外加畜舍拆除及廢棄物清除費用補助等。

    「這樣的獎勵金大概是史上最好的退場機制。」陳吉仲表示,這次的退場獎勵金一口氣從兩年前的20萬元翻倍為40萬元起跳,就是希望能有效降低國內小型養豬場違規使用廚餘的風險。

    來源:https://e-info.org.tw/node/23229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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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廢棄物空汙 陳其邁:自己垃圾自己燒

    【記者郭文昌高雄報導】為減少空汙,高雄市逐年減燒垃圾,2座焚化廠也將大幅減收外縣市一般事業廢棄物。
    高雄市長陳其邁28日說,外縣市不能把高雄幫忙燒垃圾當習慣,要自己負責,「自己的垃圾自己燒」。

    高雄市有岡山、仁武、中區、南區4座焚化廠,岡山、仁武廠為公有民營,中區及南區廠為公有公營,4廠設立均逾20年,而其中岡山、仁武廠有代燒外縣市事業廢棄物。

    陳其邁上午在美濃白玉蘿蔔節活動接受媒體聯訪時說,2019年高雄市垃圾焚化總量約143萬噸,因為南部在東北季風下風處,要改善空汙,就要減少垃圾焚化量,他上任市長後,從143萬噸降到去年137萬噸,今年目標降到133萬噸內。

    「自己的垃圾自己處理。」陳其邁指出,高雄過去長期幫其他縣市焚燒垃圾,但不能燒久了就變成習慣,把高雄市幫外縣市的應急處理,當成習慣,這他無法接受,所以外縣市垃圾焚化量要調降,希望大家自己負起責任。

    高雄市環保局指出,岡山、仁武廠剛好合約到期,今年10月與得標廠商簽訂新合約,新合約規定2廠明年只能各收5萬噸外縣市事業廢棄物,之後每年維持只收4萬噸,而今年底前暫時停收。

    環保局說,岡山、仁武廠今年焚燒外縣市事業廢棄物約12萬噸,去年和前年為20多萬噸,執行新合約後,將大幅減燒外縣市事業廢棄物;同時4廠垃圾焚化總量今年目標減為133萬噸,明年將再減為130萬噸。

    環保局強調,外縣市和本市事業廢棄物處理費有價差,本市是每噸3150元,外縣市則由代操作廠商訂定,超過差額有一定比例要回饋市府。

    因為有價差,有不肖業者會將外縣市事業廢棄物混充本市事業廢棄物進場焚化,黃世宏說,岡山廠1到10月有本市事業廢棄物暴增情形,環保局比對清運業者申報營運紀錄等,發現有不肖業者夾帶外縣市事廢混充本市事廢,全案已依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移送法辦。

    來源: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%E5%BB%A2%E6%A3%84%E7%89%A9%E7%A9%BA%E6%B1%99-%E9%99%B3%E5%85%B6%E9%82%81-%E8%87%AA%E5%B7%B1%E5%9E%83%E5%9C%BE%E8%87%AA%E5%B7%B1%E7%87%92-170212165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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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一般事業廢棄物 環局將清運

     
    〔記者王昶閔╱台北報導〕實施滿卅年的「廢棄物清理法」將有重大改革,環保署將整併廢棄物清理法與資源回收再利用法,法條中將修改「廢棄物」的分類與定義,其中公司行號中的一般廢棄物,未來可望交由各縣市環保局處理,以暢通資源回收體系,提高回收率。

    另外,此項新法案也將增加環境衛生管理章節,規範民眾應對居家環境衛生的重視,並將擴充嚴禁的污染環境行為,增加管理的法源依據,以維護環境衛生。

    環保署署長張祖恩表示,兩法在整併之後,除將廢棄物視為資源及強化源頭減量與再利用,更將重新界定資源與廢棄物的含意及屬性,區分為有用資源、有害廢棄物及一般性廢棄物。

    張祖恩表示,兩法整併後法規結構雖改變,但執行方式仍相容,對民眾生活垃圾之一般廢棄物清理方式將不會產生影響,仍維持由地方環保局或鄉鎮市公所來清運,但對於事業產生的生活垃圾或非屬資源不具毒性之廢棄物,可視為一般性廢棄物。

    在現行法令中主要是以廢棄物的「產生來源」來劃分,分為事業廢棄物與一般廢棄物,前者是指公司行號、工廠等事業單位產出的垃圾,必須自費委託清除處理商清運,後者則是家庭產出的生活垃圾,由縣市環保單位處理,未來兩法合併後,將改以廢棄物的「種類」來劃分,屬於一般廢棄物者,就能由環保單位處理。

    環保署官員表示,許多公司行號所生產的廢棄物,特別是非工廠者,大多是與家庭垃圾相差不多的一般廢棄物,卻因為是公司產生,必須自費委託清運。

    這次修法,一方面反映事業單位的需要,一方面也能暢通回收管道,與提升資源垃圾回收率,因為如果是同一類的廢棄物,最終還是會回到相同的回收處理體系。

    張祖恩也指出,未來兩法合併後,基於「廢棄物放在正確的位置就是資源」的理念,未來廢棄物將優先認定為「資源」,將過去對物質或物品之所有人放棄該物品之原有功能後,即視為「廢棄物」之觀念,修正應先視為「資源」,經過先資源化、再用、再生利用及回收再利用後,最後才做掩埋的最終處置。

    來源:https://news.ltn.com.tw/news/life/paper/1597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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