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替卜蜂公司傾倒污泥3000公噸 業者下場曝光



〔記者顏宏駿/彰化報導〕發生在前年,食品大廠卜蜂公司內部員工勾結環保掮客,把內部約3000多公噸的食品加工污泥交給福茂有機肥料公司處理,福茂公司又勾結土地掮客將食品污泥倒在農田,造成彰化縣及台南市共11處農地遭到嚴重的污染,該案彰化地方法院審理終結,今天依廢棄物清理法分別判處福茂公司負責人洪素珠有期徒刑3年10月,卜蜂公司南投肉品加工廠協理蕭羽勝2年4月、環保掮客黃承鈺2年6月,清運業者陳煌彰1年10月,土地提供者陳耀明、曾錦田均為1年8月徒刑。

此外福茂公司被判沒收1208萬餘元的犯罪所得,至於卜蜂公司因事後承諾負擔清運所有污泥,檢方給予緩起訴處分,並要求其向公庫支付300萬元。目前所有農地已恢復原狀。

判決書指出,卜蜂公司協理蕭羽勝為了處理該公司爆量的食品加工污泥,找到環保掮客黃承鈺,黃找到南投縣資源回收公會理事長、同時為貨運業者的陳煌彰前來,陳為牟取利益,專門替福茂、欣好農公司載運卜蜂公司的食品加工污泥。

判決書表示,卜蜂食品污泥產生後,食品廠、環保資源處理公司、貨運公司3方都得上網向環保署申報,藉由三方批號勾稽,得以掌握廢料產生的時間、數量、處理方式;該案的貨運業者為避免遭環保機關查獲,特意在棄置之前、後,將貨車開往福茂公司遶行,同一時間,福茂洪素珠配合環保署的管制系統,點選該批廢棄物聯單,製造該批污泥已運至福茂公司處理的假象,待一定時間後,再上網申報該批污泥已處理完成,實際上這些污泥全數都運往彰化農田棄置。

判決書指出,全案共有11處棄置點,主要位於彰化縣芳苑鄉,大部分均露天堆置,以至產生惡臭,土地提供者可以收到每噸800元的不法利益。

來源:https://news.ltn.com.tw/news/society/breakingnews/379130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