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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委會10月起有條件開放廚餘養豬 全國僅403家大型飼養場合格

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黃思敏報導

為阻止非洲豬瘟病毒入侵國內養豬場,農委會下令全國9月暫停廚餘養豬。今(15日)農委會進一步宣布,10月後飼養頭數大於200,且有取得環保機關再利用廚餘資格的大型業者,可恢復使用廚餘養豬,其餘則一律禁用。至於受影響的小型養豬場,農委會也提供欲退場業者40萬元起的高額補助。


農委會主委陳吉仲。照片提供:農委會

 

10月起全國僅403家大型養豬場得用廚餘 須落實高溫蒸煮規範

今年8月底國內首度查獲含非洲豬瘟病毒的走私肉品,為了阻止已突破國門邊境防線的病毒進入我國養豬場,農委會緊急宣布9月暫停廚餘養豬。而在停用廚餘命令於9月30屆滿後,國內養豬業是否能繼續使用廚餘養豬,是各界關注的焦點。

今(15日)農委會召開記者會說明,10月起飼養頭數小於199的小型養豬場,將全數禁止使用廚餘養豬;飼養頭數大於200且有取得環保機關再利用廚餘資格的業者,則可恢復使用廚餘養豬,但必須落實高溫蒸煮。

根據統計,過去全台已取得環保機關再利用廚餘資格的養豬場共有676場,其中規模超過200頭的共403場、小於199頭的共273場。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表示:「(10月後)真正會受影響的是這273場,擁有合格的蒸煮設備的(小型)養豬場。」

陳吉仲強調,未來小規模養豬場不得使用的廚餘,不只包含一般人想像得到的剩食廚餘,連食品加工過程產生的下腳料、廢渣等,過去《飼料管理法》中允許用於養豬的廢棄物,也都通通不得使用。對此,陳吉仲表示各部會將於9月30日以前,完成相關法令的修正。

 

業者:廚餘不要直接進豬場 盼政府設集中處理中心   

農委會畜牧處處長張經緯解釋,過去各縣市環保單位核定廚餘再利用資格的標準不同,只依是否符合90°C、1 小時蒸煮的原則判定,並沒有考量到相關污染防制設備是否完善,「(有些小場)可能只用一個陽春的鍋子直接煮,沒有適當的空污、廢水回收設備,臭味可比豬糞尿更難以忍受,為了怕鄰居,業者會不敢認真煮。」

張經緯表示,相對而言全台403家超過200頭的大型養豬場,蒸煮設備及污染防治設備都相對完善,因此在廚餘使用上能夠符合防疫標準。此外,農委會9月以來,查獲全台違法使用廚餘的養豬場共27場,也都是飼養規模小於199頭的小場。

中華民國養豬協會理事長楊杰則表示,站在產業界的立場,廚餘仍是可用於養豬的資源,希望環保單位能盡快於各縣市設置廚餘共同處理中心,「讓廚餘不要直接進入養豬場,於場外集中處理完後,讓有需要的養豬戶拿回去當飼料使用。」如此一來,便能有效的阻絕病毒進入,也能照顧到弱勢養殖戶的需求。

對此,陳吉仲則回應,未來不排除將參考日本作法,設立廚餘共同蒸煮中心,或者以廚餘飼料化的形式加工處理。

陳吉仲:史上最優獎勵金 鼓勵小型廚餘養豬戶退場

根據農委會統計,全台養豬場共約6374家,其中飼養規模小於199頭的共2101場,共飼養近14萬頭豬,佔全台不到3%。「就算全面退場對國內供給也不會有影響。」陳吉仲表示,將輔導這些小型飼養場轉用飼料或退場。

針對已取得再利用資格、10月後不得再使用廚餘養豬的273家小型養豬場,農委會提供每頭2500元的轉型補助,以及1萬到20萬元不等的餵飼系統改善補助;此外,也提供欲退場的業者40萬元起的高額獎勵金,外加畜舍拆除及廢棄物清除費用補助等。

「這樣的獎勵金大概是史上最好的退場機制。」陳吉仲表示,這次的退場獎勵金一口氣從兩年前的20萬元翻倍為40萬元起跳,就是希望能有效降低國內小型養豬場違規使用廚餘的風險。

來源:https://e-info.org.tw/node/232295